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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营商信息2022 0727
发布时间:2022-07-27 1190 102

  要闻

  市政协召开重点检查督促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

  昨天下午,市政协召开重点检查督促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对民族乡村振兴相关提案进行督办。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助推北京民族乡村振兴”的提案议题被列为今年市领导重点检查督办提案之一。会上,市民族宗教委、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提案办理落实进展。怀柔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京韵满乡民族团结文旅精品示范带专项规划情况。部分市政协委员与提案主办、会办单位负责人深入交流互动。

  与会政协委员充分肯定提案办理进展,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说,应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民族乡村振兴全过程各领域,以首善标准推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抓住国家民委在全国范围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的契机,因地制宜推动乡村振兴。推进民族传统手工业与民俗旅游、民族文化深度融合,“一村一品”壮大特色产业。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盘活资产、资源要素,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市领导游钧、程红、刘忠范参加。

  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电力设施隐患城市运行安全“百日行动”启动

  近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市城市运行安全百日行动部署会,自7月中旬至10月底,将在全市集中开展城市运行安全“百日行动”,进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市城市管理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百日行动”将集中在燃气、地下管线和长输管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环卫设施、电力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建筑垃圾、小微工程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把“百日行动”纳入首都环境建设管理考评内容,强化跟踪督办和问效问责,确保首都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方面,将重点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加快推进燃气安全型配件安装。严查各类用户燃气安全,组织燃气供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全覆盖入户检查,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入户安全检查或拒不整改隐患的,依法采取停气或限制购气措施。严查各类燃气场站、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严查燃气经营、充装、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查燃气管线设施安全,对2000年前建设的管线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加快更新改造。

  本市还将开展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治理,以防大汛标准,排查易积水电缆沟道、地下站室、临近河道输电杆塔和在建工程等防汛隐患。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范化建设,完成全市25万个充电设施接口建设任务,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和服务要求的充电设施强化规范管理,加快升级改造,为群众提供安全的充电环境。

  同时,开展地下管线和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各类管线设施及周边存在的自身结构性隐患、占压隐患等,建成分级分类台账,做好防范施工破坏地下管线工作。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常态化巡查检查。加强环境建设小微工程安全管理,重点对环境整治提升、架空线入地等小微工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密检查频次,及时消除隐患。

  9月底前,本市将建立相关台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治理。10月底前,将对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核查、应急演练,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企业

  市国资委进一步规范市管企业土地房屋管理国企空间资源将优先承载高精尖产业

  高精尖产业、文化创意及现代服务业,便民服务、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将成为国有企业土地、房屋等空间资源优先承载的方向。近日,市国资委印发通知,对市管企业京内土地房屋资产处置、房屋出租及对外合作经营管理作出进一步规范。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市国资委在通知中明确提出,将引导国有企业空间资源优先承载高精尖产业、文化创意及现代服务业,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国有企业土地房屋高效利用和经营模式,提升土地房屋资产盘活利用效率,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鼓励将存量零散空间资源用于便民服务、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早在2018年10月,市国资委就曾出台文件,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京内土地房屋资产处置、房屋出租及对外合作经营管理。三年来,市管企业按照要求规范土地房屋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土地房屋资产盘活利用效率显著提升。此次市国资委修订和完善该管理制度,将进一步提升企业存量空间资源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益,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针对土地房屋资产处置,通知要求,独立宗地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须在实施前上报市国资委;独立宗地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或涉及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须在实施前报经市国资委上报市政府。存量土地再利用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须按照本市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由市、区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市政设施建设、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征收以及收储等行为涉及占用企业土地房屋的,由企业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房屋出租及对外合作经营管理方面,通知明确,市管企业应当按照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等规定,规范房屋出租及对外合作经营管理,新增出租项目的经营业态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企业将持有的房屋或通过合作经营、非公开协议等方式取得使用权和支配权的其他企业房屋进行出租或寻求合作经营方,房屋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或租期内平均年租金底价超过100万元的,均应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招租的方式广泛征集承租人。

  房屋公开招租原则上应采取网上竞价方式遴选承租方。不过,对于孵化器、加速器等科创园区、文创园区或存在特定招商需要等不宜以最高报价确定承租方,或需综合考量承租方情况的,经审批后可采取综合评议方式。评议指标应综合考虑地均产值、属地税收贡献、承租方信用状况等因素。

  通知还对出租期限提出明确要求,即房屋租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对于因承租方改造装修投入资金较大等情形,经审批后可适当延长租期,延长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基层

  四部门印发通知引导青年到社区就业创业全国8.2万个社区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

  截至目前,全国共发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8.2万个。这些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其中部分岗位将专门面向毕业生招聘。为引导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提高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民政部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昨天,民政部举行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政策进行介绍。

  “2022届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民生福祉,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介绍,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为拓展城乡社区就业空间、引导2022届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提供了政策指导。

  《通知》明确,在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服务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可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此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还可以为相关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给予必要的场地支持。

  根据《通知》,原则上2022年所有新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鼓励拿出较多数量岗位专门招聘有志热心服务群众的高校毕业生。截至目前,全国共发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8.2万个,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其中2.5万个岗位专门招聘高校毕业生。

  陈越良说,社区可以成为广大青年就业创业的新天地,高校毕业生可以在社区服务业发展中施展才华,实现价值。“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汇聚在社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的重心在社区。不断增长的社区服务新需求,将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据了解,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是提高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据统计,在城市社区工作者中,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占到35%,他们已经成为社区治理的青春力量,为推动社区治理创新作出了积极贡献。“新时代社区工作是一份值得青年投入、坚守和奋斗的工作,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青年投身社区建设,砥砺磨练、增长才干、实现价值。”陈越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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