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十六园 > 详情页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大中小企业融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09 4469 1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以下简称“昌平园”)大中小企业融通工作,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促进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1号)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围绕昌平园重点产业方向,主要用于支持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推动“双创升级”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等,扶持龙头企业双创平台升级、资源开放升级,带动大中小企业融通生态体系完善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总额控制、统筹规划、引领引导、突出重点、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昌平园管委会)统筹管理,并建立申报受理、结果公示、追踪问效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实现资金分配的激励和约束。

  第二章特色载体认定

  第五条由昌平园管委会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认定工作通知,符合条件的载体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自主申报。

  第六条昌平园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通过资料审核、实地勘察、专家评审确定拟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报昌平园管委会审定后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三章资金用途及支持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拓展孵化服务功能和辐射范围,创建“龙头企业+孵化”的共生共赢生态,降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鼓励特色载体双创升级,入选大中小融通型特色载体的运营机构给予认定支持,完成考核任务的给予奖励。

  (二)支持特色载体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提升检验检测平台、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各类平台专业服务能力;支持特色载体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或技术研讨会、产业论坛、行业展会等创新创业活动;支持特色载体购买大型企业在设计研发、市场营销、资金融通、品牌嫁接等方面的服务,促进行业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三)支持特色载体入驻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对入驻企业提供租金补贴,对获得国家或市级创新创业奖项的中小企业给予奖励。

  (四)进一步缓解特色载体入驻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担保公司、私募基金等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昌平区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资金为入驻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业务给予奖励,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特色载体内中小企业给予奖励。

  (五)第三方机构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服务调查、专项资金审计、评估考核、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费用。

  第四章资金申报

  第八条昌平园管委会会同区财政局、区经信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发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明确资金申报条件、扶持范围、扶持对象、申报程序等。

  第九条申报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应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第五章资金拨付和监管

  第十条专项资金支持方案确定后,由昌平园管委会及时将资金拨付支持企业,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使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昌平园管委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专项资金申报、分配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享受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加强档案管理,确保与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相关的票据凭证、文件资料齐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

  第十三条区财政局负责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区经信委负责业务指导。会同昌平园管委会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及项目情况。

  第十四条申报企业不得重复申报财政资金,对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取消其两年内申报财政资金的资格,追回专项资金,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昌平园管委会、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限至大中小企业融通验收结束止。期间如国家、北京市有关政策发生调整且本办法有关规定与之不符的,则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


分享:

问答留言

信息报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