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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印发《密云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7 2988 137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密云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密云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加快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密云高质量发展,夯实打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范之区的坚实基础,结合全区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一)成立密云区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密云区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区委常委及其他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住建委、区科委、区税务局、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经信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局、区投促中心、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中关村密云园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为区属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视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质量发展区专项办”),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兼任。从相关区直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常驻区发展改革委集中办公。

  (三)成立专项工作组

  聚焦“补短板、强弱项、破瓶颈、扩优势”,围绕重点功能区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系统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成立“11+1”专项工作组。

  1.科学城建设工作组

  组长:负责科学城工作的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区科委主任

  牵头部门:区科委

  成员单位:由区科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重点经济功能区提质增效工作组

  组长:负责中关村密云园工作的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中关村密云园管委会主任

  牵头部门:中关村密云园管委会

  成员单位:由中关村密云园管委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高精尖产业发展工作组

  组长:负责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区经信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经信局

  成员单位:由区经信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总部经济发展工作组

  组长:负责投资促进工作的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区投促中心主任

  牵头部门:区投促中心

  成员单位:由区投促中心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组

  组长: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区领导

  执行副组长:区国资委主任

  牵头部门:区国资委

  成员单位:由区国资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文旅产业发展工作组

  组长:负责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区文旅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文旅局

  成员单位:由区文旅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7.精品农业发展工作组

  组长: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8.鱼产业发展工作组

  组长:负责鱼产业发展工作的区领导

  执行副组长:区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牵头部门: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

  成员单位:区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9.蜂产业发展工作组

  组长:负责蜂产业发展工作的区领导

  执行副组长:区园林绿化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园林绿化局

  成员单位:由区园林绿化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0.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组

  组长:负责规划工作的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区规自分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规自分局

  成员单位:由区规自分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1.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组

  组长:常务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区金融办主任

  牵头部门:区金融办

  成员单位:由区金融办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2.督查与指导工作组

  组长:常务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区政府办主任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

  本组特邀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办主任、区政协经济科技委主任参与监督指导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部署;提出本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批准本区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批准资金、用地、人才等推动高质量发展要素需求;审议本区推动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结果。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牵头负责本区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研究提出本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指标体系及年度目标任务;统筹、调度各专项工作组落实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负责本区高质量发展推进情况的宣传、督查、考核;统筹安排本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责

  由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工作研究确定。

  三、工作机制

  (一)专项工作组工作机制

  各专项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在牵头单位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及具体科室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分管副处级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保持人员稳定。制定本工作组工作机制,完善细化工作职责,确保各专项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工作组成员单位确定的人员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如遇人员调整,各工作组需先行征求区委组织部意见。

  (二)日常工作推进机制

  1.年度工作计划制度。年初,由各专项工作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体制机制创新,聚焦瓶颈问题,逐一破题。具体内容包括年度重点工作、年度重点突破工作、工作预期成效、难点问题研判等核心内容。制定年度计划时,各专项工作组加强横向沟通,确保重点工作协同推进。各专项工作组年度工作计划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报区委财经委员会审议。

  2.工作台帐制度。各专项工作组要及时将审议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分解量化,形成清单化工作台帐,能倒排工期的必须倒排工期,不能倒排工期的务必明确重要节点。

  3.工作月报制度。各专项工作组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月报应包括工作推进整体情况、区领导调度次数及解决问题情况、工作难点及下一阶段工作重点等内容。各专项工作组月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编辑,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审核把关,报领导小组组长及区委财经委员会相关领导审阅,并抄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工作例会制度

  (1)季分析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分析会。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听取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需统筹协调解决的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专题调度机制。各专项工作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调度会。会议由各组组长主持召开,执行副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成员单位主要汇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各组组长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如遇亟需解决的问题,可随时召开专题会。需提请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及以上领导协调推进的事项,应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题工作推进会研究。

  (3)年度工作会机制。每年组织召开1次全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会,全面总结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安排部署下一年重点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激发干劲。

  5.督查与指导制度。加强对各层级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工作事项及时间进度落后工作任务的督查与指导。对工作中慢作为或作风不实、工作成效不佳等问题,由督查与指导工作组直接督办。

  (三)向区委财经委员会报告机制

  领导小组定期向区委财经委员会专题报告工作进展,研究推进全区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举措。

  (四)工作评估机制

  按年度评估工作成效,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提炼成功案例,分析研判问题,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调整和优化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设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各专项工作组之间、部门之间要加强横向联系,确保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加强与市级以上相关部门的纵向联系,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和政策支持,上下联动,协同发力。

  (二)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各专项工作组要结合我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发扬攻坚克难和改革创新精神,深入研究,提出有效举措,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科学运用奖惩机制

  结合国家和北京市高质量发展评价标准,研究制定密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党建统领综合考核。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评优评先及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重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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