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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园保障措施
发布时间:2020-05-11 3548 110

   1. 加强园区统筹。积极发挥朝阳园管理委员会服务区域发展的职责,加强功能区间、管委会与街乡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关系,统筹园区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准入等标准,加快形成“一园六区”协调发展的格局;通过协同创新开辟发展新道路、开创发展新局面,统筹空间布局优化,推动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统筹园区招商引资,确保招商引资实现新常态下的新突破。

    2. 融入双创大局。抓好双创工作是区域发展的需要,将明显增强朝阳园对资本、人才等市场要素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充分发挥朝阳园管委会的职能作用,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主动融入创业创新工作大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切实把促进创新、服务创业作为朝阳园管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3. 创新体制机制。在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中关村“1+6”先行先试政策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参与国际分工、京津冀价值链分工,与津冀错位、协作发展;建立开放型产业体系的措施办法和共管共享“飞地”产业园的实施方案;抓住国有企业土地再利用的契机,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寻求有效盘活存量的突破口;建立健全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的会商协调机制;探索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使用的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完善政策支撑。围绕首都功能定位,抢抓“四个中心”建设的重要契机,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各项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以及针对中关村示范区和创新创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北京市和中关村在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创业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保障政策实施效果;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国有企业土地再利用的试点工作。

    5. 严格准入标准。按照首都“四个中心”定位和“高精尖”产业的发展方向,积极吸引知识型、服务型项目落户。严格遵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执行电子城产业项目准入办法,把人口规模、土地使用效率、产业贡献等指标作为产业准入的重要依据,按照先评价、后建设的原则,从源头上把好产业项目准入关,促进园区健康、集约、可持续发展。

    6. 强化规划落实。分解年度任务。制定“十三五”规划落实的具体方案,逐年逐项细化分解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确保年度计划的落实。开展专项研究。针对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首都“四个中心”定位,开展功能疏解、产业升级、创业创新、资源整合等专项研究,促进主导产业发展。推进重点项目。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发挥项目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强化监督评估。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动态监测,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定期进行经验总结,并向区政府报告实施情况。推进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媒体、报纸等多种途径加强规划的宣传,形成有利于规划实施和园区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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