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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提高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比 例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609 307

京文旅发〔2022〕38 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宣传文化部,各旅行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加大支持 力度的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用好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 ( 以下简称“保证金”) 政策,进一步支持受新冠肺

  炎疫情持续影响的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恢复发展,履行社 会责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 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精神及《文化和旅游部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要 求,即 日起我市暂退保证金比例由 80%提高至 100%,在暂退范围内 的本市旅行社可继续申请暂退至上述比例保证金,补足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暂退范围

  暂退保证金的企业范围扩大为我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的旅行 社。

  新设立的旅行社可在“旅行社审批系统”中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

  二、提高暂退比例

  暂退比例 (标准) 由应交纳保证金本金数额的 80%提高至 100%。 通过银行担保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保证金等情形不在暂 退、缓交范围之内。

  三、延长补足期限

  已办理暂退、暂缓交纳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办理完毕暂退、缓交保证金的旅行社应在该时间前将 保证金依照《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规定金额补足。

  四、有关要求

  相关旅行社要按照银行业务流程和规定办理暂退手续。办理完毕 后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保证金信息备案工作。

  五、办理方式

  为更好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我局已优化暂退流程,旅行社可在

  咨询保证金存储银行并完成材料准备工作后,直接前往银行办理暂退 手续。办理须知详见我局官网“专题专栏”中“暂退旅行社质量保证 金”专题的《北京市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咨询电话和办理须 知》。

  我局将继续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恢复发展,同时进一步加 强监管,对未按期补足保证金的旅行社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企业信 用档案。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 年 4 月 12 日

  (联系人: 陈林;联系电话:010-85157157 )( 2023 年 3 月 31日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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