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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加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08-28 400 205

  《关于加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日前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各类产业园蓬勃发展,形成了一批产业定位明确、运营模式高效、发展成效显著的特色产业园(以下简称“特色园”),为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供了有力的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但从整体看,产业园区发展水平还不高,产业集群发展效应还不明显,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水平还有待提升,亟需进一步加强特色园建设,引导园区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为此,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推进特色产业园建设提升分园产业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指导意见》。

  二、主要考虑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以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引领特色园高质量发展,加强建设管理,加大支持指导,推动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备、配套完善的产业承载空间。

  二是坚持统筹布局。突出全市“一盘棋”,加强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强化对特色园的统筹指导,推动特色园在一区多园布局发展。

  三是坚持增存并举。统筹推进特色园存量做优、增量扩容,持续做大特色园总量,形成中关村示范区特色园体系,促进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优质资源在特色园优先布局。

  四是坚持创新驱动。注重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协同推进,引导特色园走创新驱动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在特色园深度融合。

  三、重点内容

  《指导意见》聚焦特色化发展、专业化发展、内涵式发展、品质化发展、开放式发展“五位”一体发展方向,提出五项重点任务,持续推动特色园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

  一是引导特色化发展,支持特色园结合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布局和所在分园的主导产业定位,找准产业定位,做好特色园发展规划。支持引进头部企业,建立大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加强特色产业培育。

  二是促进专业化发展,支持特色园组建高水平专业化运营团队,打造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引进创业孵化载体。支持设立特色产业专项基金,探索“园区+基金”发展模式。支持链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资源,构建产业服务体系。支持主办、承办特色产业品牌活动。

  三是推动内涵式发展,支持特色园承接创新平台和基地落地布局,广泛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支持与高校院所建立常态化科技成果转化承接机制。支持建立健全场景开放工作机制。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传,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实。

  四是注重品质化发展,加强特色园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支持特色园开发利用闲置、低效空间资源,建设新型产业空间,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能力,支持建设智慧低碳园区,支持完善特色园周边配套。

  五是引导开放式发展,推动特色园实施“牵手”计划,支持与全球领先科技园交流合作,探索合作新模式新路径,鼓励承接中关村论坛常态化活动,营造“类海外”发展环境。

  四、政策亮点

  一是明确特色园的功能定位。将特色园打造成为创新资源要素的重要配置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承接平台、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重要融通平台、前沿技术与未来产业的重要培育平台,推动中关村示范区持续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是突出对特色园的引导布局。持续优化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特色园建设布局。围绕高精尖产业领域,加快布局建设一批细分优势产业领域特色园。在高校院所等智力资源密集的区域做好前沿技术与未来产业领域特色园布局。推进各分园加强特色园布局,实现“一分园一特色园”。

  三是加强特色园体系建设。通过新增建设一批、转型升级一批、提升发展一批、清理退出一批,分类分层分级推进特色园发展,到2027年,重点打造20家左右高品质特色园,形成2-3个千亿级特色园、若干个百亿级特色园。到2035年,中关村示范区特色园体系更加健全,为中关村全面建成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提供强大支撑。

政策文件: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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